關于地面服務部各類型設備、車輛使用的電瓶及耗材采購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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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務部各類型設備、車輛使用的電瓶及耗材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地面服務部各類型設備、車輛使用的電瓶及耗材采購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GHD-E-202515495 | |||||||||||||||||||||||||||
(三)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 | |||||||||||||||||||||||||||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 |||||||||||||||||||||||||||
(五)項目需求: | |||||||||||||||||||||||||||
該采購項目用于滿足日常各類型設備、車輛使用的電瓶及耗材的供貨渠道及時、暢通、有效,以此用于保障各類型設備車輛在日常工作中的可靠性,保障日常生產(chǎn)需求,實現(xiàn)安全運行的目標。 1.采購產(chǎn)品具體要求 (1)供應商應按照采購方需求(以采購方提供的采購訂單為準)提供相應數(shù)量的貨物(詳見附件1),所提供貨物必須為品牌原廠生產(chǎn),規(guī)格型號必須與原廠一致,滿足使用要求。 (2)如供應商所交付的貨物存在設計、制造等質量上的缺陷,或貨物無法滿足設備使用要求,采購方可書面向供應商提出調換、退貨或索賠要求,如采購方需要調換的,供應商應在收到采購方調換貨物通知的次日供貨,如供應商不能按時補充或調換的,采購方有權退貨,且采購方有權扣除該筆訂單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3)對于國家或地方技術質量監(jiān)督抽查不合格及因自身質量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物料,由供應商負責全部及連帶責任。 (4)針對采購方認為存在質量缺陷或無法恢復設備性能的貨物,供應商應負責及時進行檢測鑒定,相關費用由供應商承擔。根據(jù)檢驗鑒定的具體情況,供應商應按照采購方要求進行更換、退貨等處理措施。 (5)供應商有責任協(xié)助做好其所供物料的市場服務工作,并及時分析改進市場反饋的產(chǎn)品質量問題。 2.服務標準 (1)供應商為采購方所購貨物提供自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的質量保證服務。在此期間如發(fā)現(xiàn)貨物存在質量問題,供應商應按照采購方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免費提供退換。貨物的隱蔽瑕疵不受上述期限及預計簽署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對于貨物在正常使用年限內暴露的任何隱蔽瑕疵供應商都應負責,給予免費更換或賠償采購方因該貨物受到的損失。 (2)在采購方有需要時,供應商應及時免費為采購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技術支持。 (3)供應商須將貨物送至采購方指定交貨地點,并承擔相應的運輸費用。在此之前,應做好質量控制,保證提供符合主機廠生產(chǎn)質量標準的要求貨物,必要時提供檢測報告。 (4)如邀請供應商開展非質量問題處理的技術服務,供應商應予以積極協(xié)助。 (5)供應商提供的電瓶應具有過充過放保護功能,防止因充電過度或放電過度而導致電池損壞,起火甚至爆炸等安全事故。 (6)供應商應保留與進貨渠道有關的單據(jù)(進貨單,運輸單)等,必要時采購方有權對供應商的來源渠道單據(jù)進行查看。 3.交付時間和地點要求 (1)采購方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供應商貨物采購訂單內容,供應商在收到貨物采購訂單之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形式確認采購訂單信息,并按照承諾的交貨日期將貨物送至采購方指定交貨地點。 (2)供應商保證按采購方采購訂單供貨并制作收貨單供采購方簽收使用,貨物供貨期最長不應超過3個工作日。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貨物交付時間的,供應商應在采購方發(fā)送訂單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正式書面文件進行申請,申請文件經(jīng)采購方書面認可后,采購方按照雙方確認的交貨時間重新下達訂單,交貨時間以采購方最終采購訂單為準。 (3)供應商在指定區(qū)域提供貨物時,施工人員、施工車輛及工具等必須遵守采購方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施工人員應具備相關從業(yè)資格及安全消防知識,施工車輛應通過國家車輛年檢,大型工具應進行登記備案。 4.驗收標準 (1)所有到貨物料,必須有采購訂單,無采購訂單不予驗收;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必須與采購訂單內容一致,不符的不予驗收。 (2)所有到貨物料,包裝完整,若出現(xiàn)破損、潮濕、污染的不予驗收。物料規(guī)格型號與外包裝一致,裝箱單等單據(jù)齊全,出現(xiàn)規(guī)格型號不符、單據(jù)不全的不予驗收。 (3)所有到貨物料外觀完整,出現(xiàn)磕碰、裂紋、變形、破損、油垢、銹蝕等,情形嚴重的不予驗收。 (4)供應商應按照采購訂單約定的日期、地點、產(chǎn)品訂購信息、質量標準進行供貨,采購方按照上述內容進行驗收。若貨物質量、數(shù)量等均無誤,則驗收合格,采購方在采購訂單及供應商提供的送貨單上簽署″驗收合格”字樣,并注明驗收人姓名及日期。采購訂單由采購方留存;送貨單一式兩份,采購方與供應商各保留一份。 (5)若貨物驗收不合格,采購方有權部分接收或不接收貨物,對不接收的貨物,供應商應在次日負責補充或調換,如供應商不能按時補充或調換,采購方有權扣除該筆訂單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采購方僅對接收部分的貨物具有保管和結算的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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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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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8日23時59分59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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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jīng)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xù)接到文件發(fā)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guī)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fā)布。 | |||||||||||||||||||||||||||
九、聯(lián)系方式 | |||||||||||||||||||||||||||
采購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聯(lián)系人:蔡小雅 | |||||||||||||||||||||||||||
聯(lián)系人電話:010-64538820 | |||||||||||||||||||||||||||
聯(lián)系人電子郵箱:caixiaoya@airchina.com | |||||||||||||||||||||||||||
系統(tǒng)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tǒng)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wǎng)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材料需為PDF格式,全部報名材料需逐頁加蓋單位公章。 (二)資格審查及結果通知:我公司將成立采購工作小組對供應商資格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對報名供應商進行篩選、淘汰,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審查結果將另行通知。 (三)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或利益相關者認為本項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質疑。質疑須實名制,并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聯(lián)系方式見公告附件2。 (四)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質疑人全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2.被質疑采購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3.被質疑人及與質疑事項有關的當事人全稱; 4.質疑的具體事項,包括請求及主張、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jù); 5.有效、合法的證據(jù)材料及正當合法的來源渠道說明; 6.有效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手機、座機、傳真); 7.提出質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