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招標項目編號 :E52010320250002G3001
\t原公告的招標項目名稱 :貴州省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預警指揮項目(森林草原火險綜合監測站)(二次)
原公告的標段編號 :E52010320250002G3001001
原公告的標段名稱 :貴州省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預警指揮項目(森林草原火險綜合監測站)(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5-28 15:30
2、主要內容
主要事項 : 澄清答疑
更正日期 : 2025-06-09
3、其他補充事宜
我方于2025年06月06日收到2份異議文件,異議內容為:
異議一:
2025年05月22日發布的貴州省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預警指揮項目(森林原火險綜合監測站)(二次)標前需求公示以及于2025年05月28日發布的貴州省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預警指揮項目(森林草原火險綜合監測站)(二次)招標公告后,發現兩者在關鍵參數要求上存在顯著且實質性不一致。
需求公示內容:17土壤含水率:測量范圍:0-50%Vol;精度:≤士3%;
招標文件內容:17土壤含水率:測量范圍:0-50%Vol;精度:≤0.1%;。
依據:1、違反公平、公正、公開競爭原則:
需求公示是潛在供應商了解項目核心要求、評估自身能力、進行初步準備的重要依據,招標公告是最終的法律約束文件。兩者關鍵參數不一致且存在技術參數拔高,導致潛在供應商在需求公示階段獲取的信息失真,無法據此做出準確判析和準備,損害了潛在供應商的知情權和平等參與權,違背了招標投標活動的公平、公正、公開競爭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
“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 就同一招標項目向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供有差別的項目信息:
(二)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
(三)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
(四)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采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標標準;(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產地或者供應商:
(六)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非法限定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組織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請求:
核實澄清:立即核實并澄清貴州省自然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預警指揮項目(森林原火險綜合監測站)次)標前需求公示與貴州省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預警指揮項目(森林草原火險綜合監測站)(二次)招標公告中存在的不一致之處,并以貴州省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預警指揮項目(森林草原火險綜合監測站)(二次)標前需求公示參數保持一致。
回復意見:
回復異議一:
收到異議后,招標人結合行業相關標準規范及潛在供應商異議內容,對招標參數進一步研究討論,討論后的結果將及時發布,請關注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后續澄清內容。
異議二:
招標文件中設定的類似項目業績評分條款,要求投標人提供特定時間段內的業績,投標人每提供一個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前的類似項目業績得4分,滿分16分。
注:須提供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至少包含首頁、采購內容頁、合同金額頁、簽字蓋章頁)和驗收報告復印件或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或電子印章)。
依據:(一)限制公平競爭,違反相關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其中就包括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的情況。本次招標項目設定的特定時間段業績要求,對部分起步較晚但具備相應技術實力和服務能力的企業構成限制,存在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嫌疑,不合理地縮小了潛在投標人范圍,限制了市場的充分競爭,違反了上述法規要求。
(二)過高的業績分值設置不合理,影響招標活動公正性
招標文件中規定每提供一個類似項目業績得4分,滿分16分,該業績分值占比過高,嚴重影響評標結果。在綜合評分法中,分值設置應科學合理,全面考量投標人的綜合實力,而不僅僅側重于業績。過高的業績分值使得擁有更多類似項目業績的投標人在評分中占據絕對優勢,可能導致那些在技術方案、服務質量、創新能力等方面表現出色,但業績數量相對較少的企業難以獲得公平競爭機會,無法真正體現綜合評分法的科學性和公正性,違背了《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關于綜合評分法的相關規定。
(三)加重投標人負擔,影響中小企業權益
該條款對業績證明材料的要求極為苛刻,不僅要求提供合同多頁內容,還強制要求提供驗收報告。在實際業務場景中,部分項目可能因各種原因尚未完成驗收,或者驗收報告的獲取存在一定難度和時間延遲。對于中小企業而言,其資源和人力有限,這樣的要求無疑加重了企業負擔,增加了投標成本和難度,與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政策導向相悖。
(四)條款表述不嚴謹,易引發歧義
招標文件中對于“類似項目業績” 未給出明確、具體的界定標準,在實際評審過程中,評審專家可能因理解不同而導致評審尺度不一,使得評審結果缺乏客觀性和公正性,破壞了招標活動的公平秩序。
請求:
基于上述理由,我方懇請貴單位對招標文件中的上述條款進行重新審查和修訂,降低每個業績得分,取消不合理的時間限制,簡化證明材料要求,明確“類似項目業績”的界定標準,以確保招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維護各潛在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回復意見:
回復異議二: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沒有對招標人業績分設置范圍及時間有明確要求,招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九條規定“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招標人設置了業績評分的分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所以不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2、本項目為工程招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不適用于投標人質疑列舉的法律依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3、提供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至少包含首頁、采購內容頁、合同金額頁、簽字蓋章頁)和驗收報告復印件或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或電子印章),是為了證明投標人項目業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體現投標人的履約能力,并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4、工程招標類似業績是指與招標采購工程的結構形式、使用功能、建設規模相同或相近的項目。
大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9日
4、聯系方式
1.招標人信息
名 稱: 貴州省應急管理廳
地 址: 貴州省貴陽市云巖區鹽務街35號
聯 系 方 式:\t\t\t\t\t\t\t18300881365
2.招標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大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貴州省貴陽市長嶺街道六盤水路41號啟林創客小鎮D棟壹樓、貳樓
聯 系 方 式:\t \t\t\t\t\t 15761686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