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采購代理機構選取,根據《江西省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省委社會工作部將通過綜合選取方式確定一家采購代理機構負責我部″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協調響應評價機制質量評估”項目的政府采購工作,現將我部綜合選取采購代理機構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委托單位
中共江西省委社會工作部。
二、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協調響應評價機制質量評估”,項目總金額38萬元。
三、服務要求
對我部″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協調響應評價機制質量評估”項目提供采購代理服務。采購代理機構應安排一名專業工作人員作為該項目負責人,能夠在接到我部采購需求后,第一時間上門與我部共同擬制采購公告,指導采購流程,并依法依規提供合理化建議,采購結束后按要求及時歸檔整理各類資料并提交至我部。
四、資格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已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及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登記并納入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單。
(三)擁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具備編制采購文件和組織采購活動等相應能力的專職從業人員。
(四)具有良好商業信譽,近三年內未因不良行為受到財政部門處罰,沒有重大違紀違法記錄,信用中國無失信記錄。
(五)在南昌市區具備獨立辦公場所和代理政府采購業務所必需的辦公條件。
(六)本次選取不接受聯合體參加。
五、響應文件資料清單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已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及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登記并納入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單證明;
(三)提供具有5個及以上持有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資格證(須在有效期內)的專業人員證明;
(四)截至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日,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未因不良行為受到財政部門處罰,沒有重大違紀違法記錄,信用中國無失信記錄的承諾函;
(五)在南昌市區具備獨立辦公場所和代理政府采購業務所必需的辦公條件證明;
以上相應文件均需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加蓋公司印章。
六、遞交響應文件的時間、地點
參加選取的采購代理機構可通過郵寄或現場提交的形式,按照以下規定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遞交的響應文件請密封,注明此項業務的聯系人、聯系電話和電子郵箱。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不予受理。
1.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6月10日18:00。
2.遞交地點: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北京西路69號東三路2號中共江西省委社會工作部
3.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劉恬 0791 86252633。
七、選取方式
通過資格審查的代理機構,省委社會工作部將通過電子郵件向其發送選取文件,邀請其參加現場隨機摸球,確定一家代理機構作為承接單位。
八、其他
1.按照《關于制定我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價的通知》(贛招協字〔2021〕7號)收取代理服務費,由中標單位支付。
2.參選的代理機構編制響應文件及所發生的任何費用,本單位不作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