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信州區靈溪鎮防洪工程結算審計(一審)服務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上饒市佐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DZY-CG2024-1217
項目名稱: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信州區靈溪鎮防洪工程結算審計(一審)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采購預算:結算審計(一審)費用基本費2萬元,結算審核核減額部分另收費,按不超過核減額的4%計取。
最高限價:結算審計(一審)費用基本費2萬元,結算審核核減額部分另收費,按不超過核減額的4%計取。
采購需求:
序號 | 采購條目名稱 | 數量 | 采購預算 (人民幣) | 采購需求 |
1 |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信州區靈溪鎮防洪工程結算審計(一審)服務 | 1項 | 結算審計(一審)費用基本費2萬元,結算審核核減額部分另收費,按不超過核減額的4%計取 | 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
二、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1)通過“ 信用中國 ” 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 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告知項,無須提供證明材料。)
(6.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告知項,無須提供證明材料。)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提供承諾函加蓋投標人公章)。
注:(1)-(6)項供應商在政府采購項目資格審查階段提供了滿足以上相應條件的信用承諾后(信用承諾函格式見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投標文件(格式)),提供信用承諾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相應證明材料。采購人可以在公告中標(成交)結果后、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前,核實中標(成交)供應商所作信用承諾事項的真實性。
三、采購文件領取
獲取磋商文件:時間: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地點:江西省上饒市信州區廣信大道36號3幢
方式:上門獲取(注:提供以上“二、投標人的資格條件”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并加蓋公章裝訂成冊,原件備查)。
四、響應文件提交
遞交方式:開標現場遞交紙質文件
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12月30日09:00時
遞交地點:上饒市信州區廣信大道星河國際1號樓1807室
五、開標時間和地點
開標時間:2024年12月30日09:00時
開標地點:上饒市信州區廣信大道星河國際1號樓1807室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江西省招標投標網(http://www.jxtb.org.cn/)。
七、其他說明
1、本項目代理服務費人民幣:1000元,向成交供應商收取中標服務費。
2、凡獲取磋商文件的單位,必須就此采購的相關事宜詳細咨詢。否則參與磋商即被視為已經充分了解了采購方的需求,中標、成交后承擔磋商文件范圍內的所有要求(磋商前如有不明之處應向采購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詳細了解);
3、本項目采購公告澄清、變更、修改、補充等事宜將在網上發布,請各服務商密切關注。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采購人名稱:上饒高鐵經濟試驗區靈溪街道辦事處(章)
地址:上饒高鐵經濟試驗區靈溪街道
聯系人:楊先生 聯系電話:1807932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