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清投環境綜合治理有限公司
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固化物填埋場建設項目(一期)EPC總承包
20230525
20240508
本項目估算投資總額6300萬元(含土地費1400萬元),新征建設用地約89畝,新建29萬方飛灰填埋庫區(含填埋區域防系統、濾液導排系統、地下水導排系統、滲濾液處理站、調節池等);配套建設車間、電氣、給排水、環保、消防、道路、綠化等配套設施。本項目分兩期實施,本次招標為一期工程(新建10萬方飛灰填埋庫區及配套附屬工程)
1148721.00
20230101
新建東莞市寮步鎮生活垃圾綜合處理中心,其中生活垃圾轉運規模為530t/d,大件垃圾/園林綠化垃圾設計處理規模24t/d,廚余垃圾設計處理規模近期60t/d;現狀36座收集站改造。總投資10533.32萬元,其工程費用為8750.52萬元。
883000.00
20211219
總投資約180000萬元;新建一座轉運能力為450td的生活垃圾轉運站;新建一座轉運能力為60td的餐廚垃圾轉運站;新建綜合垃圾分揀中心;新建環衛智能化運行管理數據監控調度平臺;提升改造現有滲濾液處理設施,將滲濾液處理能力提升至400td;新建當涂縣城區生活垃圾分類系統
1350000.00
南京江寧國有資產經營集團有限公司
上高路(上坊河橋-潤發路)擴建改造項目方案設計、初步設計
20200707
20200727
上高路原為四級公路,現對其進行擴建改造,改造后為六車道城市次干路標準。本項目路線起自上坊河橋西側,自西向東依次跨越現狀中心河、規劃秦淮東河、現狀豐收河,下穿京滬高鐵,止于潤發路。線路全長1564.885米,設計速度:40公里/小時,規劃紅線寬45米,為城市次干路。橋梁最大跨度約:61.355米。總投資額為29892.79萬元。
1408000.00
20210521
本項目位于樟樹市張家山街道辦、經樓鎮,項目總投資約24000萬元,本項目工程建安費約16000萬元:張家山水廠為新建水廠,水廠設計供水規模為6.0X104m3/d,取水源為贛江。
2184200.00
20220308
總投資約30159.03萬元。本項目建安費約1.51億元擬在沙溪鎮新建一座供水規模30000噸/日水廠,實現沙溪鎮、秦峰鎮全域供水,朝陽鎮利用上饒市空港新區水廠延伸其管網實現供水,灌溉提水泵站引信江水至巖底水庫供農田灌溉用水,以及水庫清淤工作。
1753600.00
20231115
本項目為重慶市高新區的綜合管廊建設工程,預計綜合管廊長度約為195.2km,包含干線、支線及纜線綜合管廊長度為93.2km,電纜隧道管廊102km,總建安費約78億元。主要建構筑物包括:綜合管廊主體、綜合管廊監控中心、人員出入口等。分為A標段和B標段,其中B標段:電纜隧道管廊總長度約102km,建安費用約40億。
10350000.00
投標人名稱
投標報價(元)或否決投標依據條款(投標文件被認定為不合格所依據的招標文件評標辦法中的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的條款)
經評審的投標價(元)或否決投標理由(投標文件被認定為不合格的具體事實,不得簡單表述為未響應招標文件實質性內容、某處有問題等)
綜合評估得分或備注
1.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2.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評標結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前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答復期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投訴書應當符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規定。
3.對評標結果的投訴,涉及投標人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涉及評標錯誤或評標無效的由項目審批部門負責受理。
4.投訴人就同一事項向兩個以上有權受理的行政監督部門投訴的,由最先收到投訴的行政監督部門負責處理。
5.應先提出異議沒有提出異議,超過投訴時效等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投訴,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不予受理;
投訴人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注:1.實行電子評標的,中標候選人公示的內容作為評標報告的一部分,由評標軟件自動生成,評標委員會復核,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電子簽名和簽章確認;還沒有實行電子評標的,招標人應根據公示標準文本要求,嚴格按評標報告和投標文件真實完整地填報公示信息,不得隱瞞、歪曲應當公示的信息,并對填寫的中標候選人公示內容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和一致性負責。表中所有空格內容均須填寫,不得空白,如確實不須填寫或無法填寫,應在空格中填寫“無”。
2.中標候選人是聯合體的,“中標候選人名稱”中聯合體各方的名稱均應填寫。
3.表中的“中標候選人類似業績”和“中標候選人項目負責人類似業績” 應填寫中標候選人在投標文件中所附所有業績。
4.表中的“項目負責人”施工招標指項目經理、 監理招標指項目總監等;表中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是指項目主要技術人員或項目總工,如設計中只有多個專業技術負責人,應都作為項目技術負責人,擴展表格,分別填寫。
5.表中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相關規定為準。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統一以阿拉伯數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寫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寫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寫為2015,2015/9/15 9:00:00填寫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價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責任期內的全部承包工作后,發包人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包括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進行的變更和調整。元指人民幣元。
8.表中的“建設規模”采購招標應填寫主要貨物的數量、類型、規格等技術參數。
9.參與投標的所有投標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標候選人之外,其他投標人在“其他投標人(除中標候選人之外的)評審情況”中填寫。沒有被否決的投標,填寫投標人名稱、投標報價(元)、經評審的投標價(元)、綜合評標得分;被否決的投標,填寫投標人名稱、否決投標依據條款、否決投標理由、備注。
10.所有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含業主評標代表)都需要填寫;評標委員會成員有多個單位的,都需要填寫。
11.投標人認為評標委員會對本單位的評審可能存在錯誤的,可以在公示期內要求招標人提供評標報告中關于本單位的評審內容,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申請之日起,3日內予以答復。招標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標人相關的評標內容。
12.中標候選人公示紙質文本招標人須加蓋單位公章,多頁還應加蓋騎縫章。
編輯: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