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翔安區新圩中心小學2024-2025學年農村小規模學校藝體學科課程服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zfcg.czt.fujian.gov.cn)免費申請賬號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按項目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13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350213]HC[CS]2024001
項目名稱:翔安區新圩中心小學2024-2025學年農村小規模學校藝體學科課程服務
預算金額:¥187.2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187.2萬元
采購需求:翔安區新圩中心小學2024-2025學年農村小規模學校藝體學科課程服務,1項,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7日內進場并開始開展各項教學活動,本項目服務周期為一學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采購包1:
本采購包為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供應商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采購包1:
(1)1.根據《廈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減輕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成本負擔的通知》(廈財采〔2021〕5號)文件要求,本項目基本資格條件不再要求提供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改為采取“信用承諾制”,供應商在磋商響應文件中提供資格承諾函(格式見競爭性磋商附件)的即可參加采購活動。 2.供應商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作虛假承諾。供應商承諾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供應商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資格承諾函,若不提供資格承諾函的,應按采購文件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4.若供應商提供資信證明的,則須提供2023年1月1日以來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若資信證明備注有效期的,必須在有效期內,否則為無效資信證明)。(2)依據《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規定及廈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供應商信用記錄查詢使用的通知》(廈財采〔2020〕14號)的規定執行,具體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詢渠道:磋商小組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信用廈門”網站(credit.xm.gov.cn)查詢所有供應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時點:查詢本項目磋商時間點前三年內的信用信息。
3、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方式:磋商小組將查詢結果網頁打印后隨采購文件一并存檔。
4、信用信息的使用規則:(1)查詢結果顯示存在不良信用記錄(包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且相關信用懲戒期限未滿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其資格審查不合格。(2)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磋商小組將對所有聯合體成員進行信用記錄查詢,聯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聯合體資格審查不合格。(3)因查詢渠道網站原因導致查無供應商信息的,不認定供應商資格審查不合格;評審結束后,通過其他渠道發現供應商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不認定為資格審查錯誤,將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4)供應商無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詢結果。若供應商自行提供查詢結果的,仍以磋商小組查詢結果為準。
(3)1.供應商需滿足的條件:供應商需滿足以下條件,否則為無效磋商響應:(1)本項目為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供應商【在貨物采購項目中,指的是貨物制造商,工程(服務)采購項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務)承建方(承接方)】應符合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或微型企業。供應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視同中小企業。(2)以聯合體形式參加采購活動,供應商【工程(服務)采購項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務)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為中小企業。2.需提供的材料:供應商須按照本項目的項目屬性(服務類)劃分提供相對應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詳見磋商文件第三章 附件《中小企業聲明函》。未按規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錯誤的)將不被認定為中小企業,資格審查不通過。3.特別說明:
(1)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文件依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2)供應商應對其出具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中標(成交)結果將同時公告中標(成交)供應商的《中小企業聲明函》。若供應商出具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內容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3)本項目適用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
供應商應當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確的采購標的對應行業出具《中小企業聲明函》,而不是按照供應商的經營范圍或者貨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服務承接商)的經營范圍出具《中小企業聲明函》。
三、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進口產品:無
節能產品:無
環境標志產品:無
四、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4-08-20至2024-08-2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采購文件隨同本項目采購公告一并發布,供應商應通過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的注冊賬號(免費注冊)并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登陸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進行文件獲取),否則報價響應將被拒絕。
方式:在線獲取
售價:免費
五、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截止時間:2024年09月02日 13點30分(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 ? 點: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云頂北路842號(市政務服務中心4層)D區談判答辯室4(廈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采用線上交易模式,磋商響應供應商可到磋商現場,也可不到磋商現場,由磋商響應供應商自行決定。2.磋商響應供應商若現場提交CA的,請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時間前將CA證書提交至廈門市湖里區云頂北路842號廈門市行政服務中心4層大廳收標窗口4(以信息發布大廳電子顯示屏顯示的信息為準)。
八、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廈門市翔安區新圩中心小學
地址:廈門市翔安區新圩鎮新霞西路101號
聯系方式:0592-788806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 ? ?稱: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廈門市思明區蓮岳路221-1號公交大廈1號樓11樓;廈門市海滄區滄虹路95號工商銀行八樓。
聯系方式:0592-5333805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鮑春霞、劉瑞鳳
電 話:0592-5333805
網 ?址:zfcg.czt.fujian.gov.cn
開戶名: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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