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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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90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資金現金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70,00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CQZYGCZHPG[ZF] |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大足區化龍溪綜合整治項目(河道整治及綠化)初步設計答疑補遺文件 一、質疑內容及答疑回復: 現將“大足區化龍溪綜合整治項目(河道整治及綠化)初步設計”招標的投標人質疑內容答疑如下: 質疑一:1.按本項目規模不用甲級資質也能承接,基本資質是否要求過高2.本項目涉及多個專業范圍,是否應允許聯合體? 答疑一:1. 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和相關規定,本項目資質要求按招標文件執行;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質疑二:本項目為河流整治類項目,為什么
答疑二:
質疑三:招標文件業績要求工程類別為“市政公用工程”,經查閱相關文件規定,市政公用工程類別包含: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地下通道、管網、風景園林、城市照明等工程內容。請問提供的投標業績包含上述一項或多項工程內容設計的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答疑三:投標業績包含市政公用工程類別中一項或多項工程內容設計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質疑四:請提供與本次設計相關的紅線圖、地形圖、周邊市政道路情況和設計任務書等相關資料。 答疑四:本項目要求提供技術方案為項目服務方案,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中項目內容和技術方案評審點編制。 質疑五:既然已經是初步設計招標,又要求提供技術方案進行評審,但是在招標文件中紅線圖、地形圖、周邊市政道路情況等和設計相關的資料一個都不提供,明顯是故意為之,是為某些已經內定的關系戶進行了保留,嚴重壓縮其他投標人的設計時間,明顯嚴重違背國家和重慶市招標規定的公平公正原則,我們將就此事繼續向重慶市紀委反應和投訴。 答疑五:同答疑四。 質疑六:本次評標委員會成員是否包含業主專家? 答疑六:招標文件中已明確評標委員會的組建,請潛在投標人仔細閱讀并理解招標文件。 質疑七:本次招標為初步設計招標,那么方案設計是否已完成?本次技術是需要完成方案設計深度還是初步設計深度,請明示? 答疑七:本項目方案設計已初步完成,正在審定中;本項目招標內容為完成項目初步設計。 質疑八:技術部分的詳細要求是什么?技術部分要達到什么深度?要做到那些內容才是不缺項?請提供詳細的設計任務書要求。 答疑八: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技術部分評分標準已明確技術部分的具體要求。 質疑九:這次大足設計項目一共7個項目掛網,7個項目的資質、條件、評分標準、商務分標準都不一樣,這種私人訂制公平嗎?標準統一嗎?合理嗎?千奇百怪,百花綻放,連最基本的招標格式都不統一,但統一都有2名業主代表,需嚴厲打擊這種招標亂象,還市場公平公正的投標環境。 答疑九:本項目招標文件嚴格參照2022年3月重慶市 監管局發布的《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設計》(全流程電子招標試行版)編制,不存在量身訂制行為。 質疑十:目前國家優質工程獎均為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頒發,請問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頒發國家優質工程獎滿足招標文件加分要求嗎? 答疑十:該獎項滿足商務部分“獲獎情況”的要求。 二、補遺內容: 1、本項目固定取費比例最高限價80%,暫定設計費投標報價最高限價3763392.00元,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超過其最高限價,否則由評標委員會作否決投標處理。 2、本項目項目業主更改為:重慶市大足區創佳環境整治 。 3、本項目項目名稱更改為:大足化龍溪城鄉融合發展示范帶(河道整治及綠化)初步設計,投標人在投標時,項目名稱填寫“大足化龍溪城鄉融合發展示范帶(河道整治及綠化)初步設計”或“大足區化龍溪綜合整治項目(河道整治及綠化)初步設計”均可,此項不作為否決投標條款。 4、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技術部分評分標準修改為: 條款號 評分因素 評分標準 2.2.4(1) 技術部分評分(A)標準 設計方案總體評審標準 采用暗標評審的,設計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7.5項要求的,其設計方案部分得0分。 評標委員會按照優、良、一般、差四個檔次進行評分,若評委對投標人設計方案評分低于該部分總分的60%的或對個別投標人設計方案評分畸高(即該評委對設計方案評分的最高分與次高分差額超過該部分總分的10%)的須注明詳實理由,設計方案缺項的該項得0分。 評標委員會成員為5人及以上時,所有評委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分,余下評委評分取算術平均值為該投標人設計方案得分。 設計方案得分的最終結果取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R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方案評審因素 總體設計思路 5 分 評審要
設計方案完整性、合規性 14 分 評審要
重難點分析及合理化建議 5 分 評審要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3 分 評審要
進度及質量保障措施 3 分 評審要
注:本次答疑補遺內容與招標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補遺為準。
2023年04月 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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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