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倉裝卸服務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中電商務(北京) 受深圳中電前海倉儲運營 委托,對【中電倉裝卸服務采購項目】進行招標。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于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中電倉裝卸服務采購項目
2.2 招標編號:CECOM-2025-BD01-0783
2.3 采購類型:服務
2.4 招標內容:
項目名稱 | 服務內容及要求 | 項目預算 |
中電倉裝卸服務采購項目 | 詳見第六章《技術需求書》 | 400萬元/3年 |
備注:招標人不保證實際業務發生量達到項目預算,項目預算并不作為最終簽訂合同的依據,以實際情況為準。 |
2.5 投標報價(含稅單價):任何一項含稅單價報價不得超過對應的含稅最高單價限價,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單價限價詳見第六章《技術需求書》)
2.6 服務
2.7 服務期限:為期三年,合同簽訂后直至合同履約完成。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合法運營,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3)投標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5)投標人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在參與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7)在以往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 和深圳中電前海倉儲運營 的采購活動中沒有欺騙、欺詐等不良行為。
8)投標人在參與本次采購活動前,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中國 ”網站 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9)本項目不允許分包、轉包。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1)投標人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其他要求:須在中電商務(北京) 領購招標文件,未領購的不得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