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136/17-ZB-016)
一、 招標條件
華電湖北發電 湖北華電襄陽發電 深度優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一期1號至4號機組第三階段)EPC工程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 2.2項目規模:4*330MW。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180天。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其他技術改造-深度優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一期1號至4號機組第(CHDTDZ136/17-ZB-01601):深度優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一期1號至4號機組第三階段)EPC工程。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其他技術改造-深度優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一期1號至4號機組第三階段)EPC工程】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適用于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但公開已經完成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的項目除外);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應具備電力行業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或環境工程專項設計乙級及以上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9.投標人近 5 年(2020 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應具有至少 1 項國內單機3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電廠脫硫廢水(或高鹽廢水)利用化學添加劑技術并采用煙道高溫煙氣直噴蒸發消納工藝或利用化學添加劑技術采用煙道直噴進行煙塵治理工藝的新建或改造EPC工程業績(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一個合同算作一個業績,包含合同封面、項目范圍內容、合同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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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