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化工工程承攬包頭化工低溫甲醇洗排放尾氣CO減排安裝工程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該項目位于內蒙古包頭市九原工業園區神華科技園 1 號,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廠區,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完成包頭化工低溫甲醇洗排放尾氣CO減排項目的全部工藝、管道、設備(包括大件設備吊裝卸車及吊車站位等區域地基處理)、電氣、儀表、電信、防腐、絕熱等專業的全部安裝工程,及與全廠系統的連接工作、防雷接地及無損檢測等全部合同內容。包括對甲供材料的接貨卸車及倉儲管理、備品備件移交、隨機資料整理歸檔等工作,對所施工范圍內的實體6S施工,檔案歸檔驗收等相關工程內容。同時配合第三方檢測以及政府、業主相關部門檢查等工作內容。
投標人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臨時設施、臨時道路、乙供設備材料(接收、卸車、盤點、外觀檢驗、出入庫、保管、二次倒運)、甲供設備材料、安裝、調試、完成單機試車、6S、三查四定、機械竣工、中間交接(系統清洗、吹掃、氣密等)及竣工資料的編制并移交;施工過程中的檢驗、測試、配合政府直接/間接審批、第三方檢驗和驗收、建筑垃圾及危廢的清理/撤場;協助招標人實施項目聯動試車、投料試車以及招標人臨時委托的其他工作等內容;承擔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工作;協助招標人完成工程交付工作。
具體工程量詳見工程量清單、施工圖、技術要求等。對于本標段具體的施工范圍,以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等為準,如果這些描述與將來提供的施工圖設計或招標工程量清單不一致,則應以施工圖為準,承包人應無條件接受。同時發包人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有權調整施工范圍的權利。
本項目總工期為:139日歷天,計劃2025年6月30日開工,2025年11月15日交工。最終實際開工日期以采購人簽發的開工報告日期為準。
質量要求:施工質量須符合國家相關驗收規范,質量等級為合格。質量保修期為合同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安全要求:安全責任主體為投標人。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單項合同額不少于500萬元的安裝工程施工業績1項,(若提供EPC或PC合同,工作范圍需包含上述內容),且已完成。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項目安裝施工業績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3)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近一年內至少連續6個月社保證明,并提供證明材料。
注: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須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辦市〔2021〕40號文中對手寫簽名、電子證書使用時限的要求及其他電子證書的使用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1)投標人擬派技術負責人須具有中級或以上等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工程類)。
(2)須提供擬任技術負責人近一年內至少連續6個月社保證明,并提供證明材料。
安全負責人:(1)投標人擬派安全負責人須具有并提供注冊在本單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證書)。
(2)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近一年內至少連續6個月社保證明,并提供證明材料。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施工經理:
(1)投標人擬派施工經理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或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或中級或以上等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工程類)。
(2)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近一年內至少連續6個月社保證明,并提供證明材料。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6-1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6-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