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79/18-QT-507)
一、 招標條件
華電內蒙古能源 相關招標項目(生產服務類班車)內蒙古華電蒙東能源 風電場消防系統消缺整改項目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模:總裝機容量1146MW。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30天。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設備檢修、維護-風電場消防系統消缺整改項目(CHDTDZ079/18-QT-50701):對北清河風電場、街基風電場、久和風電場、高家梁風電場、和平營、志興風電場、代力吉風電場、義和塔拉風電場、吉利風電場,總裝機容量1148MW,消防系統消缺整改項目的供貨及安裝、調試服務,包含場站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更換服務,即拆除原有消防報警控制器、煙感探測器、手動報警裝置等,街基風電場安裝消防報警控制器、煙感探測器、手動報警裝置、消防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設備檢修、維護-風電場消防系統消缺整改項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9.投標人須在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 中登記備案,登記服務類型須包含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 10.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應具有至少1項自動消防設施施工業績或至少1項自動消防維護保養業績或至少1項自動消防設施檢測業績(業績支撐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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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