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投標人提供 2 套重膜包裝碼垛系統(tǒng)應滿足包裝機可移動的操作要求,重膜包裝碼垛系統(tǒng)至少包括:自動稱重單元、自動包裝單元、除塵系統(tǒng)、物料回收系統(tǒng)、輸送檢測單元、手動熱封機 2 臺、高位碼垛單元、稱重、包裝和碼垛機組控制系統(tǒng)等成套設備。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序號 |
需求單位 |
物資編碼 |
物資描述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設指揮部 |
20000803 |
自動包裝系統(tǒng)-通用,具體參數詳見附件 |
套 |
2 |
自動包裝碼垛系統(tǒ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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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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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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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交貨期:2026年03月31日完成交貨。
2.1.4供貨地點:寧夏靈武市寧東鎮(zhèn)煤化工基地EVA項目現場。
2.1.5付款方式:整單結算,貨到驗收合格且收到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支付貨款60%,安裝調試運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質保金,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返還質保金。
2.1.6支付形式:全額銀行電匯。
2.1.7質保期:貨到驗收合格后18個月,或安裝運行正常使用后12個月,二者以先到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為FFS重膜包裝機和碼垛機制造商。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7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內(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應用于國內聚丙烯顆粒產品或聚乙烯顆粒產品或EVA顆粒產品上使用的FFS重膜包裝機(包裝機能力不低于1600袋/每小時,包裝袋標準為25kg)和碼垛機(碼垛能力不低于1800袋/小時,包裝袋標準為25kg)的制造和供貨合同業(yè)績1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合同對應的用戶證明以及對應的任意一張發(fā)票: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經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的材料;發(fā)票須包含發(fā)票代碼、發(fā)票號碼、開票日期、不含稅金額,否則按無效認定。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5-2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6-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