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公司渭河熱電洋縣60MW 光伏發電項目110kV 送出線路工程建設資金來自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銀行貸款,出資比例為100%(企業資本金20%,銀行貸款8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 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SXWR06-SG-Z001
2.2 項目名稱:陜西公司渭河熱電洋縣60MW 光伏發電項目110kV 送出線路工程
2.3 建設地點:陜西省漢中市洋縣磨子橋鎮
2.4 建設規模:60MW
2.5 計劃工期:暫定 2025 年 7 月 10 日至 2025 年 8 月 30 日;共 51 日歷天。
2.6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為洋縣60MW 光伏發電項目110kV 送出線路工程EPC 總承包,新建單回110kV 送出輸電線路,由待建110kV 光伏升壓站出線間隔采用架空向南出線,在洋西路北側架空走線到磨子橋變北改為電纜過洋西路后沿變電站圍墻敷設至原有110kV 謝磨線032#雙回路終端塔處新立新建電纜終端桿轉為架空向北進入磨子橋變110kV 間隔。本工程新建單回線路長度共計約1.05km,其中架空線路長度為0.8km,電纜長度為0.25km。全線路規劃電纜終端桿8 基,新建電纜終端桿7 基,利用已建線路耐張塔1 基。此外,還包括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設備與材料采購、倒運、保管、設備材料試驗檢驗、運輸和管理,全部建筑安裝施工及調試、試驗、試運,通訊連接、設備及系統調試、電網驗收、質量保證期內的維保、相關專項驗收、四優工程建設、星級班組建設、協調及其他等全部工作。
本次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設計部分
乙方負責工程所需的項目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及相關技術服務等,包括必要的設計優化,現場勘察、測繪、設計(含評審并取得評審意見)及技術規范書編制等;
2)征租地
乙方負責送出線路征租地(含臨時用地、永久用地、交通用地)手續辦理及占地賠償、附著物賠付,現有道路的維護、修復和交通手續辦理。并向招標人提供清征賠相關協議及永久用地合規性文件資料;負責工程相關的地方所有關系協調解決;協調與項目相關的所有工作并支付費用(包括線路穿(跨)越、遷移等各種因素產生的費用、不包含政府規定繳納的水土保持補償費和森林植被恢復費);
3)工程驗收及手續辦理
乙方負責本項目開工手續辦理(含土地、規劃、施工許可等)、項目能監局、電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辦理、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備案、質量監督注冊、防洪影響評價意見(若有)、通航影響評價意見、文物勘察意見、鳥類影響評價意見(若有)、航空安全評估意見(若有)、各個階段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請、檢查,承擔檢查評審費及會務費并取得能監局工程安全管理備案登記表及質檢投運備案書等;
完成工程必需的(政府及電網要求的)所有手續及相關專題工作并承擔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國土、電力、農業、水利、公安、消防(設計、驗收)、林業勘察、安穩裝置、線路跨越(跨高速、鐵路、濕地等)專題手續、水保(過程監理、監測及驗收)、環保(過程監理、監測及驗收)、住建、職業健康(設計、施工及其驗收)、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及其驗收)、竣工資料編制歸檔及驗收、防雷檢測、竣工驗收、電能質量評估等,取得相關部門的驗收批文或備案回執,負責該條線路送電手續的辦理、考核驗收以及相關服務工作。完成項目依法合規所需要的全部手續;
根據發包方提供的送出線路可研報告、電網接入方案,完成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完成各類專項驗收全部工作內容。負責工程建設檢測費、電力工程質量檢測費等工程建設費用。工程完工后,負責完成達標投產驗收、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審計配合、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完成項目后評價,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本送出線路工程與升壓站的分界點為升壓站110kV 出線門型構架,升壓站圍墻內構架的設備、材料、附件及建筑安裝工程不在本標段內。但是包含110kV 送出線路光纜引接、熔接、附件、測試、線路參數測定及保護調試等所有工作(包含對側),送出線路的所有標識牌及安全警示牌(按照行業要求,通過各方驗收)含在本標段內。(包含110kV 送出線路接入磨子橋110kV 變電站停電手續的辦理、其它影響線路安全停電手續的辦理)。
此外還包括以下內容:
序號 | 工作內容 | 發包人 | 承包人 | 說明 |
1 | 線路勘察 | |||
線路初步設計 | ||||
項目優化設計 | 發包人審 批 | |||
線路路徑地形圖測繪 | ||||
線路工程1:50000的路徑圖 | √ | |||
桿塔位的詳勘 | ||||
測量基準點、復測及維護 | ||||
設計、出施工圖、峻工圖,編制工程結 算,配合峻工決算 | √ | |||
桿塔占地補償、征租地(含臨時用地、 永久征地) |
序號 工作內容 送出線路工程所有的設計、設備材料采 2購、設備催交、運輸、管理、施工、安 |
承包人 說明 √ |
裝、調試、試運行 在項目所在地辦理施工許可 < |
施工準備(包括五通一平、臨時設施、 < 辦公室等) |
開工手續辦理 √ |
能監備案 質量監督 √ |
施工、生活用水、用電 √ |
臨時施工道路施工、維護 √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 |
√ 負責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的聯系、接待、 產生的費用 |
向環保部門繳納施工期間粉塵、噪音排 放費用,環保設施施工,負責三同時相 √ 關工作。 |
水土保持施工、監理、施工過程的監 測,最終向發包人提供《水保工程監理 委托有資 總結》、《施工期間水保情況監測報 √ 質單位進 |
告》,取得驗收報告。負責三同時相關 行 工作。 4 取得安監部門批復的安全設施、職業衛 |
序號 | 工作內容 | 發包人 承包人 | 說明 |
生驗收。負責三同時相關工作。 | 承包人負 | ||
5取得檔案驗收報告。 | √ | 責承包工 程范圍內 檔案整理 移交 | |
項目整體勘界 用等。 | 進行臨時用地的勘界工作,負責項目征 (租)地(含永久征地),負責拆遷、 臨時用地、林木青苗補償、線路穿 (跨)越、及其他與工程事宜相關的費 | √ | 臨建、桿 塔位平 臺、道 路、施工 臨時用地 |
府批復的《臨時用地批復》 | 臨時用地資料整理、上報,取得縣級政 | ||
6 | 負責與國土部門、鄉鎮、村民委員會協 商永久征地和臨時用地補償標準 | √ | |
負責與林業部門、鄉鎮、村民委員會協 商林地補償標準 負責按照縣級國土部門要求提供永久用 | √ | ||
地的各項支持材料,并繳納相關費用, 永久征地材料由縣級國土部門經市級報 送到省級國土部門。 | √ | ||
負責施工過程中與村民、村集體的協調 工作,包括但:材料機具臨時堆放、施 工臨時踩踏、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 |
序號 | 工作內容 | 發包人 | 承包人 | 說明 |
土、揚塵及噪音等并承擔相關費用。 委托進行各項保護的定值計算 | √ | |||
按要求進行電氣試驗、調試,負責送出 線路工程的各項驗收,確保通過電網公 | √ | |||
司驗收。 根據發包人要求對全線路桿塔三牌(桿 7塔號牌、安全警示牌、相序牌)制作、 | ||||
安裝等。 負責完成線路各專項驗收、峻工驗收, | ||||
8 | 向發包人移交檔案資料,完成安全標準 化評級達到二級及以上,創大唐集團公 司安全文明樣板工地。 | |||
9 | 負責送出線路光纜熔接,并與場內保護 設備及通訊設備連接。配合升壓站(含 本側和對側)調試單位對隨線路架設的 光纖進行調試。 | √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中集團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變電工程、送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同時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或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三級和承試三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5 年(自2020 年5 月1 日起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已竣工送出線路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1 個及以上110kV 及以上已竣工送出線路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聯合體允許最多2 家單位聯合組成,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變電工程、送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輸電線路已竣工設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110 kV 及以上輸電線路已竣工施工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三級和承試類三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6 號)相關要求。
擬派項目經理須滿足 3.2.3 和 3.2.4 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聯合體設計單位提供的EPC 總承包業績可僅提供用戶證明,無需提供竣工驗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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