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49/17-SG-030)
一、 招標條件
華電哈爾濱第三發電廠660MW″上大壓小”熱電聯產機組項目煙塔施工B標段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模:建設1×660MW高效超超臨界熱電聯產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設施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 冷卻塔:2025年08月0 1日(冷卻塔基礎澆筑第一方混凝土),實際開工日期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為準。計劃竣工日期:2027年07月20日。工期總日歷天數:718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煙囪:2025年07月01日(煙囪基礎澆筑第一方混凝土),實際開工日期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為準。計劃竣工日期:2027年05月30日。工期總日歷天數:698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煙囪、冷卻塔施工-煙塔施工(B標段)(CHDTDZ049/17-SG-0302):1臺660MW燃煤發電機組的煙囪本體結構全部建筑安裝工程,包含土方工程、基礎、筒身、煙囪外筒上附件(避雷設施、爬梯、航標漆、航空燈等)及預埋件(鋼梯、平臺、照明、防雷接地等)、煙囪壁的噴繪工作(建成年份、色環)、煙囪鈦鋼復合板內筒(不包含鈦鋼復合板供貨)、煙囪排酸系統管線、煙囪內鋼平臺、門窗、地面、散水、鋼爬梯、圍護板安裝、煙囪上設置的永久傾斜及沉降觀測點的供貨及施工、施工圖設計范圍內所有工作內容。 1臺660MW燃煤發電機組的冷卻塔本體結構全部建筑安裝工程,包含土方工程、基礎、筒壁、塔芯部件、淋水裝置、外筒上附件(避雷設施、爬梯、航標漆、航空燈等)及預埋件(鋼梯、平臺、照明、防雷接地等)、外壁的噴繪工作(華電logo、色環等)、防腐施工等全部建筑安裝工程。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煙囪、冷卻塔施工-煙塔施工(B標段)】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9.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0.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具有獨立承擔至少2臺套600MW級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配套的冷卻塔建筑施工和600MW級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配套的至少1座高度210米及以上的煙囪建筑施工的投運業績。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1.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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