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煤炭上灣煤礦技改項目井下巷道掘進工程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工程概況及采購范圍:主要包括上灣煤礦22煤南主運及回風大巷工程,22煤南輔運大巷工程,22煤水倉、變電所、泵房、22煤避難硐室、22煤消防材料庫工程,12煤、22煤南大巷機頭硐室及變電所工程,22煤北翼集中主運、輔運大巷工程,12煤回風上山工程,12煤輔運上山工程,12煤四盤區主運、輔運、回風大巷工程,采購范圍包含以上工程的掘進與支護,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及機械設備全部為甲供。
具體工程量詳見工程量清單。
要求:煤巷掘進要求不超2支隊伍,每月(按30天計)進尺不少于2900m;巖巷掘進不超1支隊伍,每月(按30天計)進尺不少于300m。
掘進進尺按月考核,實際完成較月度進尺存在欠量的,按照2萬元/米進行罰款。進度出現滯后的,除罰款外,甲方有權要求施工方采取加快施工進度的措施,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中標人承擔,不另外計取費用。
計劃工期:274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7月1日,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3月31日。實際開工日期以甲方簽發的開工報告日期為準。
質量要求:施工質量須符合國家相關驗收規范,質量等級為合格,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
安全要求:安全責任主體為中標人,具體以簽訂的安全協議為準,執行《神東煤炭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圖冊》。
1.本項目不允許分包,不允許井下勞務派遣用工,擬派施工人員須為中標人的合同制員工,并按國家規定繳納社保。
2.自合同簽訂后15日內施工單位配備的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及帶班人員要取得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其他從業人員要取得《煤礦企業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明》。
3.井下施工所需要的設備必須全部為防爆設備,并要符合煤礦安全相關規定。
4.中標人在簽訂合同后15日內完成項目部組建,進行臨設搭建、人員機具調配等工作且具備正式開工條件。
建設地點:神東煤炭上灣煤礦。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提供以上資質證書掃描件,且必須與官網查詢一致。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單項合同金額4000萬元以上的煤礦礦建工程或煤礦井下作業施工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經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另須提供與業績合同對應的至少一張工程款支付發票掃描件(發票代碼、發票號碼、不含稅金額須清晰可查,否則按無效認定)。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5-2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5-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