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全集約一體化項目
公開招標公告
(以下簡稱“招標代理”)受業主(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就“業主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全集約一體化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F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本項目采用電子化招投標,對投標人在“”上傳的電子版投標文件進行審查。
一、項目基本信息
1、項目名稱:業主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全集約一體化項目
2、項目編號:ZKGSF(ZB)-20250596
3、外包內容:對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全集約一體化項目(電子送達環節)外包服務業務進行采購,外包兩年。
4、采購項目基本情況及要求
4.1.本項目采購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全集約一體化項目(電子送達環節)外包服務,業務工作的要求為:
4.1.1必須有專業的外呼設備及管理系統保障項目的良性運行;
4.1.2所有案件均需要通過管理系統進行全流程操作、管理;
4.1.3成功電子送達案件每件必須有完整錄音;
4.1.4電子送達成功率需要達到70%以上;
4.1.5所有案件送達合格率要達到100%;
4.1.6要求定期以報表、工作總結、錄音文件等多種方式向我方及時反饋外呼項目執行情況并保證提供給我方的電子送達項目執行情況、執行數據、執行結果及錄音文件的真實、完整、有效。
日常收寄:特快(長春公司承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全流程一攬子服務,包含電子送達、
收寄服務:打包封裝、耗材
場地:場地使用免費。
簽署合同(協議)前組織對當日外呼處理案件進行測試,根據外呼情況,配備相應的人員,確保項目的運行開展。
4.2.技術(服務)規范: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同時滿足招標人要求的技術(服務)規范要求。
4.3.中標服務商需在當地開辦郵政儲蓄對公賬戶,所有外包費用的結算均需使用該賬戶進行結算,同時外包服務商員工必須使用郵儲銀行卡作為工資卡,中標服務商需要為員工提供雇主險和意外保險,中標服務商需要給員工統一配備工作服。
4.4.中標供應商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全額征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4.5.本項目完成招標后,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采購人通過流程優化、工藝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勢變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礎條件發生變化的,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管理制度規定前提下,經與中標供應商協商,如結算價款有壓降(金額、結算標準、付款方式及條件),或合作條件、質量等合同條款有調整,需簽訂變更或補充協議。
5、預算金額:78.55萬元(含稅),根據實際業務發生情況據實結算,投標單位需報折扣(正常結算價格和考核后的結算價格同步折扣),折扣最高限限價為100%,不可超過最高限價,否則視為廢標。該項目所有金額均為含稅價格。
外包定價(計件外包):
(一)按照送達任務發起總數進行結算,結算價格為4.3元/件。如完成月均總計送達任務發起總數小于等于6500件則進行考核,外包單價進行下調,調整后為4.2元/件。
(二)電子送達不成功的法律文書需進行
序號 | 采購內容 | 件數(每年) | 單價(元/件) | 合計費用 (萬元/兩年) |
1 | 長春市人民法院電子送達業務服務外包 | 85800 | 4.3 | 73.79 |
2 | 長春市人民法院集約送達 | 13992 | 1.7 | 4.76 |
合計 | 78.55 |
注:由于項目的統籌安排,預算分類項目存在一定的不確定因素,本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服務協議生效期限內任務的數量及金額不做任何承諾或保證,即招標人不保證有足夠的任務以滿足中標人。投標人在投標前對此應有足夠的風險認識,一經投標,即視為投標人愿意無條件承擔有關風險并放棄一切與此相關的求償權利。
6、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注: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政府主管部門、甲方上級郵政企業政策變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中標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標公司承擔責任。
7、標段劃分及理由:按照需求立項文件要求,本項目分為1包,中標1家供應商,備選供應商1家。
二、投標人資格條件
1.供應商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在“信用中國”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供應商,被中國 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被中國郵政集團 列入黑名單且在有效期內的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2.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本項目嚴禁轉包、違法分包,嚴禁各類形式的資質掛靠。
5.明確出現【招投標法實施條例,屬于投標人串通投標的情形】及【招投標法實施條例,采購管理辦法,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的情形】應否決其投標。
屬于投標人串通投標的情形:
(1)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2)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3)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中標。
(4)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5)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6)法律法規認定的其他屬于相互串通投標的行為。
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的情形:
(1)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2)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3)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4)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5)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6)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7)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經電子采購平臺及工具等技術分析,出自同一投標人的電腦或附屬設備、加密工具軟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
(8)法律法規認定的其他視為相互串通投標的行為。
6.遞交投標(應答)文件的設備需為投標人自主可控的電腦終端設備,不得與其他潛在供應商使用同一臺電腦遞交投標(應答)文件。如開標/評審后發現不同投標(應答)人上傳投標(應答)文件的網卡信息/MAC
7.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含公告發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歷天),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提供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的相關信息或承諾書);違反這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8.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依法注冊的、具有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服務的單位或自然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且能夠按采購人要求提供發票。
9.具有近三年(2021-2023年度)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經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據成立時間提供相應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
10.投標人需具備依法繳納稅收以及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近一年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以及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三、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gslikang.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詳細了解項目情況請聯系如下人員: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手 機:13683233285?
傳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