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省商務廳政務信息化運營運維(2025年)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廣東省 /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GZSW25194FG2180 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7,361,500.00元 采購需求: 采購包1(省商務廳政務信息化運營運維(2025年)項目): 采購包預算金額:7,361,500.00元
本采購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具體服務周期按分項要求執行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投標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 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和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或提供書面承諾(格式自擬)。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提供書面承諾(格式自擬)。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書面承諾(格式自擬)。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承諾(格式自擬)。 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采購包1(省商務廳政務信息化運營運維(2025年)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本項目通過合同分包形式預留部分采購項目預算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要求合同分包給中小企業,且分包給中小企業的合同份額達到15%或以上。預留份額通過以下措施進行,投標人可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式參與: 1.投標人屬于采購文件中明確的所屬行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且本項目服務全部由投標人承接,無需再向中小企業分包。【注:中小企業以投標人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服務)》(見投標格式)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投標人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應填寫《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見投標格式)為判定標準。否則不予認定。】 2.投標人不屬于采購文件中明確的所屬行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的,則須將本項目合同分包給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占合同金額的比例不低于15%。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業須符合采購文件中明確的所屬行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政策要求,且與分包企業之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同時提供①分包意向協議書(須符合上述比例),②投標人出具的《中小企業聲明函》(須按投標文件格式《中小企業聲明函(服務)》填寫簽訂分包意向協議的中小企業的具體情況)。注:監獄企業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如分包意向協議的中小企業為監獄企業,投標人須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分包意向協議的中小企業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如分包意向協議的中小企業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投標人須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出具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3.本項目適宜分包的內容為:″廣東省對外投資合作信息服務系統運維服務、廣東商務大數據共享分析平臺數據應用運維服務、廣東省商務廳內部信息平臺系統(OA)督辦及問卷模塊運行維護服務、廣東省商務廳視頻會議系統運維服務、廣東省商務廳數字化檔案網上管理系統運維服務、廣東省外經貿運行監測系統外資統計模塊運營服務、廣東省商務廳干部人事系統運維服務、廣東自貿試驗區數據應用系統運維服務”。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采購包1(省商務廳政務信息化運營運維(2025年)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 (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資格審查人員于投標(響應)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 及中國 ( /)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或采購包) 投標。 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 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 監理、 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 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 提供書面承諾(格式自擬)。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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